1、在Java语言中多态性体现在由方法重载实现的静态多态性和方法重写实现的动态多态性。
2、final类不能被继承,即不能有子类。
3、abstract类不能创建对象,必须产生其子类,由子类创建对象。
4、如果一个方法被修饰为final方法,则这个方法不能被重写。
5、对于abstract方法,只允许声明,而不允许实现。
6、如果一个方法被修饰为final方法,则这个方法不能被重写。
7、如果一个类是一个abstract类的子类,它必须具体实现父类的abstract方法。
8、局部变量的名字与成员变量的名字相同,若想在该方法内使用成员变量,必须使用关键